2011年9月23日 星期五

如何決定一段長期關係的去或留?之三

以下書中的一些關係診斷要點摘要,你可能會發現有些具有參考價值:
  1. 如果上帝或神告訴你這是確定可以離開,你會感到欣慰你終於可以離開嗎?如果你的宗教是唯一使你們仍然在一起的原因,你們的關係早就已經死了。停止自我折磨選擇幸福 。反正身體共同生活但心不在一起是欺騙不了任何神聖的,也不可能欺騙你周圍的其他人。
  2. 你是否不需要有太大的困難便能夠在你的關係中得到需求的滿足?如果需要太多的努力才能讓你的需求得到滿足,那麼你們的關係是弊大於利。
  3. 你真正喜歡你的伴侶,以及你的伴侶真正喜歡你嗎?如果不是真正相互喜歡對方,你們不應當在一起。
  4. 你對你的伴侶是否感受到一種獨特的性吸引力
  5. 你的伴侶是否表現出任何行為,使你感到太難留在你們的關係,或者是你的伴侶,是不願或不能改變呢?問題的結果遠遠超過意圖。如果你的伴侶有你不能容忍的行為方式,永久性的變化是必須的,或者你需要離開。試圖容忍不可容忍只會蠶食你的自尊,你會看到過去的自己在強於目前的自己。
  6. 你是否能你的伴侶的眼中看到自己?這是一個相容性的比喻...
  7. 你和你的伴侶是否在各方面將對方視為個人的相互尊重  
  8. 你的伴侶是否以一個你所關心希望的方式,而為你服務的重要資源?你的伴侶是否提高你的生活?
  9. 你們的關係是否有對彼此寬恕的能力,如果你不能原諒對方的侵犯行為,那麼怨對將逐步取代的愛。
  10. 你和你的伴侶的關係是否有樂趣
  11. 你和你的伴侶是否有為你們的未來一起共同的目標和夢想呢?如果你不打算花你的未來在一起,這是極其錯誤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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