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8月9日 星期四

自己造成的情緒?

如果情緒真是由現實所造成,我們對於情緒的各種反應似乎非常合理。然而事實上,事件並不具有內在的意義,事件本身不能使我們感覺什麼。大多數的感受是我們加諸於事件本身某種意義的結果。

例如,失去工作,這一事件並沒有內在的意義。這可能意味著將永遠不會找到另一份工作,並變得貧困。這可能意味著將必須花很多時間和精力找工作。這可能意味著自己會找到更好的工作而會愉快許多。這可能意味著自己的事業會面臨改變,並發現比起以往的工作,我們更在意,更喜歡新的職業。什麼是失去工作的真正含義呢?直到你給它定義,它其實並不具有實質的意義。

如果你將失去工作定義為,你將永遠不會找到另一個好的工作,你將感受到難以置信的緊張焦慮的情緒。如果你給它的定義是,你現在終於可以轉行做你一直想做,卻一直不敢嘗試的事,你會感到興奮,被啟發和激勵。如果你不對一個事件下任何定義,你不會有什麼感覺或情緒。

因此,你的感受並不代表你的生活,你的現實與未來的生活。你的感覺告訴你的只有一件事:那就是你給事件什麼樣的定義,將會產生什麼樣的情緒。如果你的情緒來自於你給一個事件的意義,那麼你的情緒是自我造成的。如果你的感受是自我造成的,那麼你也可以藉由自覺擺脫負面的情緒。

當你可以分清楚事件本身和你給它的定義,這個定義將瓦解。當定義瓦解時,它所導致的情緒也將瓦解。當你掌握這種區分事件與定義的能力時,你將可以掌握自己的生活,不為你的情緒所掌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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