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

需要和選擇 – 摘自 ”與神對話”

所有的衝突來自錯放的慾望。 當你找到內在的和平,你也發現外在的和平。這只是意味著你不再需求外在的東西。不需要是一個偉大的自由。它釋放你免於恐懼,你將不必擔心你沒有或無法擁有的東西,你將不必擔心失去你擁有的東西,你不必擔心因為沒有某些事情的發生(期望)而感到不高興。
 
其次,不需要釋放你的憤怒。憤怒表明了恐懼。當沒有什麼可使你懼怕時,也沒有什麼可以讓你生氣。
 
你不會因為你沒有得到你想要的東西而感到生氣,因為它只是你的一個偏好,而不是一種必需。因此,你不會恐懼無法得到的可能性。因此可以毫無生氣。
 
你不會因為你看到別人做了什麼你不希望他們做的是而感到生氣,因為你並不需要他們做或不要做任何特別的事情。因此可以毫無生氣。
 
你不會因為有人對你不友好而感到生氣,因為你沒有他們必須對你友好的需要。你不會因為有人對你沒有愛心感到憤怒,因為你沒有他們必須愛你的需要。你不會因為有人是殘酷的,或傷人,或意圖破壞你而感到憤怒,因為你沒有需要他們任何其他方式的行為。因為你清楚,你可以不被傷害和破壞。
  
當你找到內心的平靜,沒有任何人的存在或缺席,任何地方或事物,條件,環境,或情況,可以成為主宰你的心態的原因,或是你的經驗的創造者。
 
這並不意味著你必須拒絕所有身外之物。相反的,你可以完全體驗你從未有過的樂趣。 因為你的所有參與是自願的,並非強制性的。因為你選擇體驗,而不是因為你的需要才能感受到快樂或悲傷的正當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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